【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健全】 2021年,海口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展开,乡村振兴工作实现过渡期领导体系、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衔接。
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的中共海口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组,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专项组组长。专门成立由分管“三农”的副市长任组长的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专班,强化过渡期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海口市扶贫工作办公室重组为海口市乡村振兴局,6月4日挂牌,为正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具体工作。4个区乡村振兴局同步挂牌。同时,制定《中共海口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海口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专项组工作规则》和《海口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不断规范和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管理。全年召开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15次(市委常委会6次,市政府专题会3次),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8次,原市指挥部会议4次,原市指挥部办公室会议13次,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研究部署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大事项。
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市负总责、区为主体、镇村抓落实、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机制。印发《海口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提出有效衔接过渡期的54项目标任务,明确各市直行业部门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督促各行业部门调整、优化行业支持政策,结合工作职责,继续落实行业主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