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巩固义务教育保障 2021年,海口市向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发放春季学期教育特惠性补助资金6303人778.12万元,秋季学期完成发放4795人615.84万元。全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无失学辍学。春季学期向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就读高等职业教育学生505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88.4万元,向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744人发放特惠性教育资助130.2万元。
巩固基本医疗保障 全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4328户19302人、农村特困人员2854户2862人、农村低保对象4882户11642人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实现100%。全年慢性病门诊报销补偿15426人次1239.1万元、住院补偿5864人次7215.58万元。此外,全市组建168支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签约服务,实现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100%。患30种大病186人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应治尽治,患52种慢性病3454人全部纳入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患重病的1178人全部实施分类转诊救治。
巩固住房安全保障 全年完成重点监测对象885户排查摸底,未发现农户居住危房情况。在新增住房安全保障任务方面,省下达的2020年下半年新增13户改造任务按时间节点全部竣工、入住,完成率100%。
巩固饮水安全保障 对全市1394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全覆盖水质检测,检测合格率100%;投入1125万元维修及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工程203处,并落实资金350.43万元完成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水塔清洗两次的任务。
巩固政策性兜底保障帮扶 向农村低保对象4893户11730人发放低保金4799.1万元,向城乡特困供养人员3079户3085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100.09万元(含农村特困人员2852户2858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358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12.09万元,其中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给予临时救助786人次、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给予临时救助4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