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成果保障】 2021年,海口市制定产业帮扶规划,印发《海口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海口市乡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海口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全力提升农业特色产业扶贫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落实相关帮扶政策。继续做好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承保工作,全年投保普通农户5357户5526.67公顷,脱贫户524户264.43公顷。落实产业奖补政策措施,对符合奖励条件的1150户脱贫户、监测对象发放产业奖补资金294.2万元。加大科技扶持力度,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88期,培训农户5107人次,其中培训脱贫户2852人次。指导服务93次,指导农户2171人次。
落实就业帮扶。对接脱贫人口就业意愿和岗位需求,举办招聘会43场,提供54192个就业岗位。对接就业需求,开展脱贫劳动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90人次,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精准度和针对性。发放务工奖补(含一次性交通补助)1456万元,惠及10107人次。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作用,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293名无法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实现就近就业。
落实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全年筹集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11万元,比上年增长34.81%。其中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890万元,连续5年实现增长。精准安排项目和使用资金。年内入库巩固脱贫成果各类项目389个33406.87万元。资金到位后,按“一个水龙头出水”和“一条龙”管理,直接将资金分配到各区镇,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全年安排巩固脱贫成果项目224个,所安排项目全部是入库项目。至年底,全市补助资金支出10346.28万元,进度98.43%,达到省财政厅对资金支出序时进度的要求。完成2016年以来扶贫资产的清查和确权工作,摸清全市扶贫资产总规模为2.5亿元,占总投入4.05亿元的61.67%,其中经营性资产规模0.98亿元,占比39.2%;公益性资产规模1.32亿元,占比52.8%;到户类资产规模0.2亿元,占比8%。确权扶贫资产2.5亿元,确权率100%。加强资金监管,对各区镇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务检查、专项审计和督促检查,未发现贪占、挪用、浪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
落实防贫综合保险参保。全市农村居民参保人数57.29万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6%。其中,全额资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保19885人,动员和定额资助一般农村居民参保55.31万人。全年保单已决理赔432件,赔付金额449.47万元。
落实金融帮扶。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历年累计贷款6815.63万元,当年贷款总额813.7万元;贷款余额1444.35万元,贷款余额户数696户。
落实消费帮扶。持续开展消费助农大集市专场活动、市级消费助农大集市和订单式“消费扶贫直通车”等活动,进一步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扶贫农产品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年内未发现有农产品滞销问题。此外,加强与市场主体合作,成立农产品产销联合会,产销联合会与市内部分大型连锁超市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货关系。全年开展各级各类线下消费助农活动96场,销售金额278.84万元,带动助农14940户次。建设消费帮扶专柜78个、专馆专区11个,销售总额561.76万元。加强产销对接,共销售蔬菜、水果等农产品7544吨,销售金额5967.76万元。全市预算单位预留“832平台”采购份额161.74万元,其中交易额192.17万元,完成比例100%。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乡村建设行动,推进“美丽海南百镇千村”“三清两改一建”“厕所革命”等各项工作,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开展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两年(2021—2022年)行动计划,实施5个特色产业小镇和17个美丽乡村建设。
(市乡村振兴局 陈 琳)
海口市深入推进农村产业帮扶,图为帮扶的东山镇文塘村三角宁地瓜喜获丰收。摄于2021年3月11日。 (石中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