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实施】 2021年,海口市水务局根据市级领导的任免情况完成22名市级河湖长名录的调整更替,并于6月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河长名录的更新公告。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清乱占、清乱采、清乱堆、清乱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印发督办函13件,有效推进对水利部、省河长办反馈移交的38个河湖“四乱”问题以及39个自查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的整改销号,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7.15千米、建筑和生活垃圾4039吨,拆除违法建筑510平方米,清除违规种植大棚20平方米,保障全市水体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年内,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桂林洋开发区及海口国家高新区6个区级成员单位的河长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结果抄报组织部门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成员考评任用的重要依据。五源河、东西湖、红城湖、鸭尾溪和福创溪5个水体获评“海南省2021年度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