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实施】 2021年,海口市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进一步完善市、区(特定区域)、镇、村委会四级林长网络。市级正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14名市级副林长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设区级(特定区域)林长71名、镇级林长354名、村级林长282名,并明确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和目标,建立各级林长通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责任、工作三重体系全覆盖。
公布林长制信息。制定《林长制信息公布方案》,对林长制公示牌内容和制作规格进行规范统一,明确林地和湿地范围、管护目标、各级林长及职责、监督电话等。组织各行政区、特定区域林长制办公室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在林地区域边缘醒目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让地方群众熟知林地和非林地,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引导群众参与到全市森林资源管理中。
设立“林长制专岗”。为实现林业服务关口前移,打通森林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在涉及林业资源相关业务的22个镇、3个街道的服务中心设立“林长制专岗”,牵头协调全镇(街道)林长制工作,一线解答解决涉林诉求;制定事项清单,按照林农急需办理的事项来确定“一站式”服务事项,对涉林问题快速响应迅速解决,更好地为林农办理相关服务事项。作为全省首创的林长制改革创新做法,被省级林长制办公室借鉴在全省推广,并在国家林草局组织的推行林长制培训中作为林长制改革创新做法进行经验介绍。
在全省首创建立“林长+警长”协助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海口市“林长制+森林公安”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行政区、林长制特定区域划分设立三级森林公安林长,在全市建立“林长制+森林公安”协作机制,有效推动依法治林管林护林责任落实。
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制订《海口市2021年林长制考核方案》,并区分各区、特定区域分别制定《2021年海口市林长制考核评分标准(各区)》《2021年海口市林长制考核评分标准(特定区域)》,对2021年度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开展常态化巡林。制定《海口市林长制林长巡林(调研)工作指南》,细化巡林工作具体任务清单,明确巡林要求、任务、目标,提升巡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各级林长共巡林7072次,其中市级林长巡林16次、区级林长(含特定区域林长)巡林275次、镇级林长巡林2711次、村级林长巡林407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