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成】 2021年,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共同完成的《海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并在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至此,海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结束(污染源普查工作10年开展1次,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开展时间为2017年12月,2021年2月基本结束),后续全市将有效利用普查数据,为行业绿色发展以及结构调整提供科学的对策建议,为实现精细化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市生态环境局等5个单位获评“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23人被评为“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突出个人”,2份普查技术报告获得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优秀技术报告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