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 2021年,海口市落实学前贫困家庭幼儿教育资助金资助4607人次,发放299.45万元。落实“三免一补”(免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投入资金2.63亿元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投入734.96万元免费提供作业本,资助贫困寄宿学生3756人次、资助贫困非寄宿学生13486人次、资助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046人次,发放资金695.22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1—7级残疾学生2771人次,补助特殊教育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138.5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3664人次、发放371.45万元,免除1752人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113.75万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194人次、发放金额319.4万元,免学费项目资金4636.94万元,特困生免住宿费22.5万元。完成2021年贫困大学新生资助活动(爱心助学活动和计生奖励项目),爱心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126人资助金63万元,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8人4万元。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共向3448名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2739.92万元。继续实施过渡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等六类学生11063人发放特惠性资金389.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