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兜底保障】 2021年,海口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梯度社会救助格局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更牢,实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6944户1.5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947.7万元;特困人员3082户3090人,发放供养金4272.57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432人次,发放资金471.41万元。全市累计发放各类保障金1.7亿余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发放价格补贴373.35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27.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20.87万元。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一城通办”,打破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具有海口市户籍的困难居民实现跨区申请低保等救助;推行社会救助制度审核确认改革,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从区级下放至镇(街道),同时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从原来的45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内),形成镇(街道)审核确认、市区民政部门共同监管的社会救助模式。
(市民政局 韩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