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 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按照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要求,11月1日,海口市政府印发《关于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分工。为科学制定海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发展目标,市住建局召开座谈会,组织各职能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园区单位、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研究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计划,听取各类主体意见,发动各单位梳理存量土地和房屋资源,报送符合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项目信息。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及“十四五”规划数据推算,将建设筹集47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发展目标,其中2022年计划筹集1000套、2023年计划筹集1200套、2024年计划筹集1200套、2025年计划筹集13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