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021年,海口市应急管理局修订完善《海口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理清52家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消除新产业、新业态、新风险监管盲区漏洞。制定印发《海口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制定《海口市202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目标清单》,细化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等37项考核工作内容。完成对4个区、39个市级党群口部门、39个市级政府口部门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等考核指标体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安委会印发《海口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工作方案(2021—2023年)》,细化7大类38项141小项量化评价指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的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将工作项目化、具体化、工程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