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雯 女,1971年11月出生,海南海口人,中共党员,海口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在担任海口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期间,积极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协调解决涉及家庭婚姻纠纷、家庭暴力、外嫁女土地分配等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心系困境妇女,筹集救助金近128万元,救助108名患癌贫困母亲;筹集救助资金60万元,资助200名特困单亲母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宣传“平安家庭”创建为抓手,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以法制宣传为主题的咨询活动,通过发放法制宣传册、有奖问答等方式,普及妇女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妈妈训教团”志愿服务队伍作用,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家庭活动,进行“大家访”,做好社区康复人员“三修复”工作。2021年12月,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市妇联 孔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