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2021年,秀英区司法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简称“社矫”,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工作,全面规范社矫人员(包括五种监外执行罪犯: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管。首先,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手机APP签到、电子腕带定位、定期家访、外出监管审批等管理手段,从严加强常态化监管。其次,坚持“制度化”强制性教育和“人性化”人文关怀相结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9名,解除“社矫”97人,在管189人。在管社区矫正人员(男性157名,女性32名)中,缓刑180名,假释7名,暂予监外执行2名,均未出现脱管、漏管情况。同时,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党史学习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爱国爱党的情感和思想认识深度,从而更加珍惜自由的机会,更好地完成改造、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