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乡村振兴领导体制保障】2021年8月11日,秀英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简称秀英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同时撤销原“秀英区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秀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秀英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双组长”,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组织、宣传、生态环境和“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4位区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39个行业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振兴和人才振兴、产业振兴和农民就业、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共5个专项组,由5位区领导担任专项组组长,分别对口由区乡村振兴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旅文局、区人社局等职能部门牵头,专门承担各口巩固脱贫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秀英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三农”工作的副区长兼任。办公室内设4个工作小组:综合协调小组、督查考核小组、宣传小组和业务指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