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山镇乡村振兴推进】2021年,秀英区派驻石山镇乡村振兴工作队12支35人,其中镇大队1支3人,其余11支分别驻扎在石山镇下辖的11个行政村,每支工作队配置1名队长(兼第一书记)、两名队员,镇大队长还兼道育村的队长和第一书记,人员配置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吃住在村,工作在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有镇统筹安排力量,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从镇里选派29名干部为帮扶联系人,落实全覆盖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都有帮扶联系人。通过整合力量,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作战能力。(1)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全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学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零。2021年春季,建档立卡脱贫户符合教育扶学金发放标准的学生21人,发放扶学金24550元;档外低保、特困户符合教育扶学金发放标准的学生74人,发放扶学金101150元。2021年秋季,建档立卡脱贫户符合教育扶学金发放标准的学生23人,发放扶学金28800元;档外低保、特困户符合教育扶学金发放标准的学生62人,发放扶学金85300元。(2)基本医疗保障。全镇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参合率100%。实行“先治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救助,门诊慢性病报销达到80%,低保、特困对象均达到90%以上,特困人员报销比例达100%。年内全镇建档立卡脱贫户慢病门诊10人次,报销费用1967.38元,住院治疗两人次,报销费用21430.83元;低保对象慢病门诊215人次,报销费用250002.59元,住院治疗29人次,报销费用203192.4元;特困人员慢病门诊10人次,报销费用2966.72元,住院治疗96,人次报销费用1190013.28元。(3)住房安全保障。石山镇对所有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特困对象的住房情况进行摸排鉴定,不存在住房安全质量问题,不存在建新房未拆旧危房的情况。(4)饮水安全保障。石山镇12个村、社区共62个水塔,生活饮水都是集中供水模式,水质检测合格率100%。配合区水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按要求每半年对水塔进行1次清洗消毒,形成记录台帐。对镇内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排查,全镇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各村均已张贴“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管护人员职责”三个制度,并发放管理人员手册。(5)发展产业扶贫。2021年根据镇实际情况,对15户52人开展产业帮扶促增收。按产业帮扶资金人均800元,52人共4.16万元,入股镇辖区内企业海南众利恒黎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按入股资金的11%作为年度分红给脱贫户,按与企业签订的入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模式。产业帮扶入股资金拨付进度100%。(6)协调小额信贷扶持。年内协调成功发放小额信贷23笔47.7万元,用于发展第一产业。截至2021年年底,石山镇有100笔贷款共21.75万元到期,均已全部还清,未出现逾期情况。(7)消费扶贫推进。通过举办消费助农认购活动、扶贫集市、食堂采购脱贫户农产品,以及通过“832”平台(服务我国832个贫困县的网络销售平台,是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全国供销总社指导下,由中国供销集团电商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供货商都是来自贫困县为主的农副产品,采购人把自己的采购需求和数目通过平台发出申请,供货商就及时为申请人发货,实现双赢)等活动,帮助销售芽菜苗、火山岩蜂蜜玉米、农家土鸡、火山荔枝、石山黑豆、石山黑米等农产品,销售金额共计25.44万元,促进脱贫户增收。(8)就业扶贫。石山镇12村居农村劳动力采集录入任务数共35691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74人,一般户34817人,已完成录入,完成率100%。 根据务工奖补申请条件,发放2021年第一批务工奖补56人19.97万元,第二批务工奖补3人1.1万元,第三批就业奖补发放外出务工奖励补贴人数12人2.34万元、交通补助3人600元,共计发放务工奖补71人23.41万元;交通补助3人600元。截至年底,石山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167户381人,其中安仁村123户278人,扬佳村44户103人。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14人,省内区外务工151人,区内务工216人,达到上年务工数(351人)的108.54%。(9)兜底保障。坚持集中受理、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和“四议三公开”(“四议”: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三公开”:决议公开、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制度原则,严格审批程序,杜绝人情保、分户保现象,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时刻监测低保对象的经济及财产性收入情况,分类纳保,使享受人员及保障金额浮动不等。截至年底,全镇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6户345人(包括监测户1户2人),特困供养对象110户111人(包括石山敬老院秀英区集中供养人员24户24人),低收入家庭9户43人(包括建档立卡户2户11人)。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展小额临时救助,一年内有效实施临时救助累计24户78人次,发放救助金35990元。(10)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奖励方案,脱贫户2021年度家庭经营性纯收入超过4000元、8000元、10000元,分别不同档次给予奖补1000元、2000元、3000元,用于发展生产,全镇落实发放2021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奖励资金6户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