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会议】 2021年,中共宁远县委共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34次。
1月8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军发布的开训动员令精神。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并套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段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县委常委会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县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以及第二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方案。
1月20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在1月7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永州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永州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重要议案、建议和重大问题,听取2020年度文明创建工作、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工作、县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安排部署下一段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及贯彻落实意见,县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项目、双福小区二期、印山学生公寓楼与体育馆建设工程项目融资情况的研究意见,县委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2月8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
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以及在北京、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中央、省、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务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关于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情况汇报,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安排部署下一段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宁远县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宁远县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奖惩办法》《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和责任分工》《宁远县2021年工业园区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宁远县2021年工业园区提质攻坚行动考核办法》《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关于成立宁远县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专班的通知》及全县“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拟推荐名单。
2月23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宁远县关于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宁远县正风、减负、提能“十条措施”》《关于在全县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攻坚克难之风和互帮互助之风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传达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和省扶贫办关于脱贫攻坚殉职人员认定抚恤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关于《2021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确定工作任务分解、宁远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永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永统领组发〔2021〕1号)精神、宁远县脱贫攻坚殉职人员认定抚恤工作情况汇报,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明确相关事项,安排部署下一段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县委常委及县委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会议研究干部工作。
3月10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专题研究全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传达学习《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审议并原则同意《宁远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月17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文件精神,全省厅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示范培训班有关精神,全省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党务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全县办公室、宣传、统战、政法工作,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县工商联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全县同步搬迁资产处置及项目融资还本工作情况汇报,明确相关事项。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中共宁远县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宁远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总体方案》《宁远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会议研究干部处分工作。
4月1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8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厅字〔2017〕37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8〕7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现场观摩会精神;传达学习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精神、《永州市安全生产“八个一律”硬性措施》、永州市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会精神、全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工作推进会精神,《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文件精神。会议听取全县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筹备、全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稳就业工作、迎接2021年国家统计督察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县老科协工作、组织工作、2021年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永州湘南肿瘤医院申请非营利性医院变更为营利性医院、九嶷山水电管理站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明确相关事项,安排部署下一段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2020年度宁远县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2021年县级领导联村情况表》《宁远县2021年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拟聘人员名单》《宁远县润华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审议《新河湾商贸综合体项目合同》,原则同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召开县十二届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十二届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会议研究干部处理工作。
4月16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9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中央、省、市信访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全县信访工作,落实民兵建设高质量发展及民兵整组工作,2021年一季度纪检监察工作,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等情况汇报。审议全县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2019年度四个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待遇,明确相关事项,研究下一段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会议研究干部处分工作。
4月26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10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会议传达全省市州委书记视频会议、全市县市区委书记视频会议精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督导组到宁远现场督导工作有关精神,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宏森的批示精神和全省、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方案》《中国共产党宁远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宁远县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会议研究干部处分工作。
5月13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1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广西时、在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到宁远指导工作有关精神以及市委第12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第十二届湘南三市六县八瑶族乡“盘王节”暨“坐歌堂”活动、全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段工作。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2020年县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情况报告。会议研究干部工作。
6月15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1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机要密码工作条例>学习辅导提纲》《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全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所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国2021年端午节安全防范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省、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传达全市“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大会精神,省、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申报工作,全县党史学习教育开展,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等次确定和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情况汇报,明确相关事项。
6月24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1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现场推进会和2021年永州市总河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研究2021年全县“两优一先”推荐、“七一”走访相关工作,原则同意2021年全县“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建议名单。会议研究干部处分工作。
7月13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18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全省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精神。听取我县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研究干部工作。
7月19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20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议精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县委、县纪委工作报告起草,全县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等情况汇报,明确相关事项,研究安排下一段工作。会议审议并同意第十三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候选人及出席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审议并同意宁远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工作方案》,原则同意中国共产党宁远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县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同意成立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干部处分和干部工作。
7月24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2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中共永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作出永州贡献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中国共产党宁远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召开中共宁远县第十二届第十四次全体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听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段工作。
7月24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22次县委常委(扩大)会会议。会议通报市委人事安排方案,到宁远履新的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和法院院长作发言,肖质彬作讲话。
8月5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2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宁远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修订版)》《中共宁远县委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中共宁远县委全会工作规则》,传达学习全市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视频会议精神,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通知》和永州市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传达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审议并通过《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领导工作分工》《2021年相关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名单》《宁远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会议听取全县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料集中采购工作、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段工作。
8月16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2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省委书记许达哲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六位两园”建设、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段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建议人选名单和《全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乡村振兴人才名单》,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推进“六位”建设的意见》。
9月3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2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时、在中央民族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新任县市区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朱洪武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简报》上的批示精神、《中共永州市纪委关于2起党员干部工作日违规饮酒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全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和全市乡村振兴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现场推进会精神,《王双全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精神,全市党校校长会议精神,全市第四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签约活动暨产业项目建设和“五好”园区创建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宁远县创建“中国诗歌之县”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宁远县2021年绩效评估考核实施方案》《宁远县创建“中国诗歌之县”授牌仪式暨“首届九嶷山中国诗歌节”系列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2021年乡镇(街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2021年县直部门(中央、省、市驻宁单位)乡村振兴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会议研究干部处分工作。
9月18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28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湖南省党政代表团赴湖北考察总结会议精神、全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信访工作,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调整园区标准厂房补贴政策,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情况汇报,明确相关事项,研究部署下一段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宁远县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有关问题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宁远县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实施方案》《宁远县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审议并原则同意《宁远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段工作要点》《配合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宁远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组织机构、特邀人员和列席人员名单。原则同意将宁远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更名为宁远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干部处分工作。
10月11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29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国家安全工作,高新区产业奖补资金、空闲土地、闲置厂房专项清查工作,全县“双减”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明确相关事项,安排部署下一段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未来五年预期目标及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并通过《2021年宁远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原则同意《宁远县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宁远县县管国有企业2021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会议研究干部工作。
10月14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30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审议并通过宁远县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建议人选。
11月9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3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参观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思想论述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研究新闻宣传经费保障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工作,全县秋冬农业生产、乡村振兴、林长制工作,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以及干部处分和干部人事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宁远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措施》《县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宁远县创建全国第1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专项组分组安排表》《宁远县创建现代治理样板区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冬农业生产的实施方案》《宁远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11月18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32次县委常委会议军会议,研究明确相关事项。
12月16日,县委书记肖质彬主持召开第3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若干意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全省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传达全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县市区委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全省公安机关新一轮县域警务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研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对县前三季度绩效考核工作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舜源集团发行企业债券相关情况、2021年烤烟生产工作和2022年烤烟生产工作意见、宁远县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和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明确相关事项。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专项巡察宁远县委涉粮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原则同意《宁远县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方案》《十三届宁远县委巡察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