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法定化】 2021年,宁远县委编办加大机构编制法规学习力度。组织6次集中业务学习,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提高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全县机构编制事项,全部归口县委编办集中受理,经县委编办初审符合条件的事项,按照《条例》关于“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各环节有关规定办理。其中,重大事项和超出县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按照规定事先向市委编办请示报告,征得同意后再研究推进。按照这一程序,先后受理县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林业局等单位提出的19项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经县委编委研究,19项事项全部同意审批。机构编制纳入巡察工作。对纳入县委巡察的县委办、县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等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专项巡察。机构编制巡察组通过专项巡察,发现、收集机构编制违规问题35个,问题清单全部交由县委巡察办反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