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2021年,宁远县委编办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市里改革进度,出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侨联等事业单位及群团“三定”规定。全面完成“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1月,按照人员划转工作要求,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5个领域整体划转的人员和按比例划转的人员全部划转到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成为全市唯一完成人员划转的县区;6月,印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规定,至此,全部完成县级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规定。打造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5月,组织公开选聘,从全县公益类事业单位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补充执法工作人员87名。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针对部分职能弱化单位,开展编制调整、人员分流等工作。其中分流舜帝陵管理所工作人员52名到各乡镇(街道);撤销县交通劳动服务公司,将133名在编人员分流到新设立的县城乡公共交通服务中心58人、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人、县公路养护站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