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2021年,宁远县政协修订《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并制定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改进调查研究、视察考察、新闻报道等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中共宁远县政协党组议事规则》,县政协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8次,讲授专题党课5次。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4次。健全县政协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积极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