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问题整改】 2021年,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巡察整改成效明显提升。十二届县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反馈的423个问题完成整改419个,完成率99%;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各类制度162项,退还、上缴违规资金120.14万元。开展问题整改督查2次,督促各被巡察单位纠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彻底等问题48个。对20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综合得分均在8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