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管理】 2021年,宁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县、镇(街道)、村、组四级消防安全监管网络。把消防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级各部门全部成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组织,实现消防安全监管全覆盖。结合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合县住建局、交警大队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多合一场所1211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1547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文物所开展古文物建筑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大型综合体开展“体检式”专项检查;联合县工业园管委会开展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组织人员、宣传车进乡镇(街道)、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开展消防宣传,组织全县所有易燃易爆场所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厂房、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