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20年12月1日,宁远县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3月15日,正式成立宁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县农业农村局二级机构,副科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以农业农村局的名义行使兽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耕地质量、农村宅基地、渔业渔政等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大队现有干部职工20人。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执法车辆250辆次,发放农业普法宣传资料15000余份,处理群众举报50人次,立案查处各类农业案件24起,其中农资5起、水产1起、畜牧13起、渔政5起,行政处罚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