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19年3月,根据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实行垂直管理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撤销宁远县环境保护局,组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作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正科级),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2020年7月,永州市宁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管理模式。2020年11月,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宣教法制股、自然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污染防治监管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2021年1月,原县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全部撤销,设立永州市宁远生态环境监测站、永州市宁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永州市宁远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永州市宁远县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站等4个事业单位,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