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执法】 2021年,宁远县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结合“春季攻势”“冬季攻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专项行动,从严从实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2起,移送司法机关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8人,立案罚款220余万元。成功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2件,挽回经济损失260万元。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85起,受理率、处理率、回复率均100%。依法查处广东裕锋公司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一案,安全处置危险废物749.41吨,该案被列为湖南省2021年涉危险废物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宁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推荐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