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乡村振兴】 2021年,宁远县财政投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4亿元。其中:上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1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及产业基础设施、安全饮水和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以及雨露计划、特设岗位补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及农村公益事业奖补1678万元;移民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78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33亿元;水库除险、中小河流治理资金3145万元,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资金220万元。县本级财政投入乡村振兴资金1.67亿元,主要用于巩固扶贫成果、乡村发展和乡村产业。此外,全县融资投入乡村振兴领域8.2亿元,其中舜源集团融资投入6亿元、文旅集团融资投入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