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督执法】 2021年,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从5个方面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医疗执业监督。对全县18家乡镇(街道)卫生院、510家村(社区)卫生室、3家县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4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卫生监督检查,立案72起,罚没收入40.18万元,取缔非法行医场所13家,没收药品5箱、医疗器械8件。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对有职业危害的石场、砖厂、搅拌场、水泥厂等企业134家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立案7起,罚没收入4.35万元。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对持有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255家(其中住宿业86户、沐浴场所9户、电影院2户、候车室2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立案41起,罚没收入20.05万元。加强学校卫生、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对107所学校、282个托幼机构、13个农村自来水厂、155个镇(村)级供水工程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立案28起,罚没收入8.17万元。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13起,征收社会抚养费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