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2021年,先后在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上,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安排部署,尤其是对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工作,明确严把选派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注重选派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能力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第二批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中,转发《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保持稳定及轮换准备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选派人员质量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区第四批驻村第一书记和第二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选派交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三批驻村第一书记和第一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任职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严格选派交接、任期期满考核、落实关爱制度、派出单位责任以及落实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区级党员干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联系点制度,安排24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1个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或2019—2022年纳入村级集体经济范围村,切实发挥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履行“一岗双责”,抓农村党建促乡村振兴。目前全区已全部消除“空壳村”,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1万元以下的17个、1万~3万元的10个、3万~10万元的10个、10万元以上的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