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一是全面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完成全区30家党政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涵盖394项主要职责、1068项具体工作事项、69项职责边界、59项监管制度、109项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梳理责任清单,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厘清工作部门权责关系。二是设立政协海口市美兰区委员会。成立区委设立区级政协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依法按程序推进政协设立的各项工作。根据《海口市市辖区设立政协地方委员会重要事项安排方案》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口市美兰区第一届委员会筹备方案》,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平稳、有序、快速推进区级政协设立各项工作,制定并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口市美兰区委员会机关机构设置方案》。三是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准确把握农村新发展理念和工作重点,调整扶贫工作机构。将区扶贫工作办公室重组为区乡村振兴局,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进一步理顺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机制。四是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工作。深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区司法局、区水务局等相关涉改部门,认真听取对“一枚印章管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深入交流探讨,全面掌握改革后相关职能运行情况,为下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界限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及时化解改革出现的问题,巩固改革成果,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