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一是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设置。设立海口市美兰区特殊教育学校,为隶属区教育局不定级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0名(所需编制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调剂预留编制使用),设校长1名、副校长1名。区福安幼儿园更名为区福安中心幼儿园。二是促进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实施教职工编制核定备案,印发《关于海口市美兰区2021年教职工编制核定计划的批复》,确保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制科学合理、高效利用;结合“县管校聘”改革,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围绕机构运行、编制配备、教师使用等内容,对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了专项调研,形成《海口市美兰区公办中小学教师队伍调研情况报告》。调整卫生系统编制管理体制,建立“区属镇用”“镇属村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编制“周转池”,印发《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编制管理体制调整的通知》,明确区委编办负责统筹管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编制总量;区卫健委负责统一分配使用编制、管理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