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通过后施行至2021年已经3年,为推动人民陪审员法深入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权,促进司法公正,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人民陪审员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慧义任组长,法工委主任王小玲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共12人组成。
检查组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布施行以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区法院依法正确履行人民陪审员选任职责,依法开展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在建立管理机制、提高参审能力、发挥参审实效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人民陪审员能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弘扬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查组指出,美兰区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过程中仍存在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选任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选任程序、加强教育培训、强化队伍管理等四方面审议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