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供用水量
(一)供水量
2020年,全市总供水量7.09亿m3,比上年减少了0.006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6.738亿m3,占总供水量的95.0%;地下水源供水量0.352亿m3,占总供水量的5.0%。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44.4%,引水工程占21.8%,提水工程占33.8%。
2020年各行政分区供水量中,海口市琼山区供水量最大,为4.930亿m3,共占全市供水量的69.5%,秀英区、龙华区和美兰区供水量分别为0.979亿m3、0.514亿m3和0.667亿m3,分别占总供水量的13.8%、7.3%和9.4%。
2020年各水资源分区供水量中,南渡江流域供水量最大,为5.859亿m3,占全市供水量的82.6%,海南岛东北部和海南岛西北部供水量分别为0.636亿m3和0.594亿m3,分别占总供水量的9.0%和8.4%。
2020年海口市各分区供水量见表5和图5。
(二)用水量
2020年,全市总用水量7.090亿m3,比上年减少0.006亿m3。全市总用水量中,农业用水量4.461亿m3,占总用水量62.9%;工业用水量0.097亿m3,占总用水量1.4%;生活用水量2.141亿m3,占总用水量30.2%;生态环境用水量0.391亿m3,占总用水量5.5%。
2020年海口市用水组成见图6。
2020年海口市各行政分区中,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和美兰区用水量分别为1.401亿m3、1.319亿m3、2.436亿m3和1.934亿m3,分别占总用水量的19.8%、18.6%、34.4%和27.2%。农业用水量所占比例较低的是龙华区和秀英区,用水量分别为0.620亿m3和0.852亿m3,占其总用水量的13.9%和19.1%;农业用水量所占比例较高的为琼山区和美兰区,用水量分别为1.780亿m3和1.209亿m3,占其总用水量的39.9%和27.1%。工业用水量所占比例较高的为秀英区和龙华区,用水量分别为0.050亿m3和0.033亿m3,占其总用水量的51.6%和34.0%;工业用水量所占比例较低的为琼山区和美兰区,用水量均为0.007亿m3,均占其总用水量的7.2%。生活用水量所占比例较高的为美兰区和龙华区,用水量分别为0.621亿m3和0.613亿m3,占其总用水量的29.0%和28.6%;生活用水量所占比例较低的为秀英区和琼山区,用水量分别为0.415亿m3和0.492亿m3,占其总用水量的19.4%和23.0%。生态用水量所占比例较高的为琼山区和美兰区,用水量分别为0.157亿m3和0.097亿m3,占其总用水量的40.2%和24.8%;生态用水量所占比例较低的为秀英区和龙华区,用水量分别为0.084亿m3和0.053亿m3,占其总用水量的21.5%和13.5%。
2020年海口市各分区用水量见表6和图7。
图72020年海口市各分区用水量图
(三)耗水量
2020年,海口市总耗水量3.512亿m3,其中农业占72.5%,工业占0.6%,生活占22.3%,生态环境占4.6%。全市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49.5%。各行业耗水率:农业57.1%,工业22.1%,生活36.6%,生态环境41.0%。2020年海口市各分区耗水量见表7,用水量与耗水量比较见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