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指示批示、“4·13”重要讲话以及中央12号文件精神,紧贴海南自贸港建设、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切事项,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定安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全年召开常委会10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审议批准决议4项,决定24项,形成审议意见12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调研11项;依法组织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203名,镇级人大代表655名;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接受辞去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5人,补选省六届人大代表3名、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5人;移交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03件;接受群众来信8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执法检查活动4项,开展法律法规的立法、修订征求意见工作1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