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和支持引导人大代表撰写、提交建议意见,通过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听取并收集代表建议意见。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没有收到代表团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但收到代表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意见103件,其中围绕道路交通方面建议意见31件,占30.1%;围绕社会公共事业方面建议意见22件,占21.4%;围绕农林水方面建议意见19件,占18.4%;围绕人事福利民政方面建议意见12件,占11.7%;围绕经济发展方面建议意见7件,占6.8%;围绕文化设施方面建议意见5件,占4.9%;围绕社会治安方面建议意见4件,占3.9%;围绕国土规划方面建议意见3件,占2.9%。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