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抓住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及调整、政府债务资金调整等重大事项进行调研、审议,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2021年,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各重大事项作出了《关于定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关于定安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定安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政府办理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定安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1年定安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2021年定安县和县本级预算调整第二次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将定安县中心城区和新竹镇大路组团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决议》共12项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