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议】 2021年,政协第十届定安县委员会在县行政办公楼(第一办公区)召开第23次至第29次常务委员会议。
第23次会议 1月18日在县行政办公楼8楼政协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协商通过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县政协十届六次日程安排(草案)、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县政协十届六次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县政协十届六次编组办法和各组召集人名单(草案)、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审议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县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
第24次会议 2月3日在县行政办公楼7楼政协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各组召集人汇报小组讨论情况,协商通过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第25次会议 3月16日在县行政办公楼8楼政协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协商通过《政协定安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政协定安县委员会2021年协商工作计划》《政协定安县委员会2021年调研工作计划》。
第26次会议 7月2日在县行政办公楼8楼政协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政协关于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协商并原则通过了《定安县母瑞山苗族地区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定安县生态环保工作调研报告》,协商通过王山同志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第27次会议 9月27日,岑选师受主席会议委托主持,在县行政办公楼8楼政协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协商通过了《关于我县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县文明生态村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修订《政协定安县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政协定安县委员会重点提案工作规则》《政协定安县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定安县委员会委员履职绩效考核办法》。
第28次会议 11月2日,岑选师受主席会议委托主持,在县行政办公楼8楼政协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协主席毛万春在省政协党组64次会议、47次主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委刘峰松书记在第二次作风整顿和“查、破、促”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政协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议精神,协商接受梁定伟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届定安县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申请,协商通过陈绵春同志为政协办公室主任、李丽玉同志为县政协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和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吴景影同志为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梁定伟同志县政协办公室主任职务、吴祖军同志县政协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和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岑彩霞同志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第29次会议 12月29日,岑选师受主席会议委托主持,在县行政办公楼8楼政协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政协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省委七届十一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协商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定安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政协第十一届定安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政协第十一届定安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政协第十一届定安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名单、政协第十届定安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政协第十届定安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送审稿)和政协第十一届定安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