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建设】 3月,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保障中心,并通过公开招聘充实干部队伍。各镇均设立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定专人值班备勤,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和矛盾纠纷,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完善村级综治中心建设,选配懂法律、敢抓敢管的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各治保会和调解会等基层综治组织中,不断提高村级综治中心工作水平。2021年底,全县共设有调委会142个,调解员736人,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同时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坚持每月召开矛盾问题研判会,对镇、村两级综治中心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工作部署,将各类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围绕中心工作,综治中心通过优化人员、技术等资源配置,搭建起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社会管理联抓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全县各镇综治中心联合派出所推行“特勤联防”警务,在108个行政村均组建了10人特勤联防队,开展巡逻防控、交通秩序维护、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建立源头治理机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面向基层延伸,及时处置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在各敏感时期,三级综治中心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积极发动各级群众把全县在列的重点人员及特殊人群纳入管控范围实施稳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