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 2021年,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理。林长制工作。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制体系,出台了《定安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定安县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定安县林长制镇级考核制度(试行)》《定安县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全县各级林长259名,其中:县级林长2名,县级副林长10名,镇级林长20名,镇级副林长101名,村级林长126名。各级林长均明确了责任区域,在各镇、村林业重点区域安装林长制公示牌。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审批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7宗12.23公顷;临时使用林地3宗2.59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林地1宗,面积0.38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34.15万元。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015份,批准采伐林木蓄积量91872.09立方米,凭证采伐率和办证合格率均在95%以上,有效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继续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安排35名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对全县8157.7公顷生态公益林进行常态管护,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