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卫生·体育
二级目:卫生监督
作者:县卫健委
【医疗机构监督】 全县应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14户,实际监督检查214户,日常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案件0件,罚款0元;查处无证行医案件3件,罚款10142.41元。
(县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