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中心成立】 根据中共定安县委办公室、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9月30日,定安县城市管理中心成立,整合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园林绿化管理站和县市政管理所的职责,为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环境卫生室、园林绿化室和市政室,主要负责县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包括公园)、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事务性工作、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垃圾场处理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保洁指导监督工作,开展园林绿化设计、规划和建设等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新建的雨污管道除外)、日常管养和维修等工作,开展市政设计、规划,以及路灯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包括公园)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