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1日在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邓 耀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县不断焕发生机活力、人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历届人大常委会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开创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本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57次、主任会议83次,制定单行条例2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3项,开展执法检查12项、专题调研40次、专题询问4次,作出决议、决定42项,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321人次,圆满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的各项任务,为推动乐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强意识增自觉,政治站位更有高度
常委会牢牢把握重要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增强思想自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航定向,把政治学习列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4·13”重要讲话和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四个意识”更加强化、“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突出,从根本上保证了常委会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增强政治自觉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县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各项人大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立法、监督等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108项,并按照县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抓好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落地见效,特别是建立“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一市三县”人大协作机制[2]、开展专题询问、在公检法司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百名代表督百案” [3]、建设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4]等工作落实落细、成效显著。
(三)增强行动自觉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见行见效。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整村推进、产业扶贫、乡村振兴等情况报告,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主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认真抓好人大机关挂钩联系点的帮扶工作;全力应对疫情大考,常委会领导深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一线开展督导,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对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第一时间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踊跃投身于医疗救治服务、疫情联防联控、物资供应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扎实抓好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采取“清单制”压实责任,狠抓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换届选举纪律和规矩,依法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县镇两级人大代表1066名;倾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拆违、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各级人大全面动员、领导干部多点督导,各级人大代表带头表率,立足大局正面发声,深入一线解疑释惑,充分彰显人大作为。紧扣县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决定重大事项权,就“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现代农业“五化”建设[5]、“一巩双创”[6]、生态文明等事关乐东长远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保证县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积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全面实现县委人事安排意图,有力配合县级机构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保证、实现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立良法促善治,立法工作更有深度
常委会立足管用有效,使立法工作更具地方特色、更能解决实际问题。
(一)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服务“一巩双创”,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我县的成功经验、创新做法用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为“一巩双创”及城乡日常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助力生态环保,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河湖(库)保护管理条例》,实现我县健全和完善河湖(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的重大突破,有力推动了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迈上高水平法治化、规范化新台阶。
(二)着力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认真落实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协商等制度,畅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使地方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抓实抓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全方位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1件,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力维护了法制的严肃和统一。
(三)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7],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认真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听取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及“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扎实做好新出台单行条例的宣传、释法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规定。
三、坚持抓重点求实效,监督工作更有力度
常委会紧扣发展所向,紧贴民生所需,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使监督工作更接地气,更惠民生。
(一)紧扣改革发展重点抓监督
依法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审查工作,每年听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支持政府加强经济运行调节,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连续听取审议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并开展视察、调研,推动项目落地、落实、见效。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品牌兴农”战略实施、打造热带现代农业王牌、现代农业“五化”建设、农村公路规划与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实施热带高效农业“三品”[8]战略专题调研,力促“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9]、“五网”[10]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政策落实等情况报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相关部门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 [11]活动进行督查,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在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基础上,分别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摸清全口径国有资产家底,促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有关政府资金调整及使用情况报告,做深做实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审查批准政府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化解PPP项目风险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扎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督,不断提升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水平。连续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二)紧盯社会治理难点抓监督
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湿地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一巩双创”、河长制工作落实、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等情况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助力全县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绿色成为乐东发展的厚重底色。听取审议法检两院关于执行难、侦查监督和查处职务犯罪、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家事审判、两个“一站式”建设[12]、刑事检察、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等情况报告,开展破解执行难、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专题调研,推动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法治政府建设、禁毒三年大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调研,力促平安乐东建设。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共接待信访群众158人次,受理信访案件68件,督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紧贴群众关注热点抓监督
听取审议中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教育质量情况报告,督查第一小学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推动实现学有所教。开展就业促进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就业促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推动实现劳有所得。听取审议医疗保障情况报告,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实现病有所医。听取审议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报告,开展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实现住有宜居。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县检察院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华侨权益保护专题调研,推动实现弱有所扶。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报告,推动实现食有所安。听取审议公共文化体育建设、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情况报告,开展全域旅游、特色文化旅游、热带旅游、民族地区旅游专题调研,推动实现娱有所乐。连续听取审议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推动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坚持重保障优服务,代表工作更有温度
常委会积极拓展代表履职方式和路径,实现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工作深度融合,为代表履职提供舞台,为人大工作增添活力。
(一)以有效的培训支持代表履职
依托“请进来”“走出去”“自己讲”等方式方法,逐步探索建立起集中培训与经常性分散指导相融合,从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到专题培训依次推进的一整套培训机制,实现了动态静态相结合、开门出门相融合的创新培训方式,共开展各类代表培训15次,累计培训各级人大代表13350人次,通过广角度、多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了代表对自身职责、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促进了履职能力素质的不断提升。
(二)以有形的载体引导代表履职
拓展联系群众渠道,全县建成人大代表联络室(站)221个,实现镇、村全覆盖;进站代表933人次,接待群众34951人次,收集反馈意见建议27条,联络室(站)成为连接民意的“直通车”、服务群众的“便利店”、代表履职的“新阵地”。这项工作得到省人大的充分肯定,在《海南人大》刊物予以报道。办好代表建议,每年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建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分管领导领办、人大专委工委分工督办、重点建议跟踪督办”工作体系,收到并督办代表建议279件,已解决和基本解决139件,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不断提高。搞好代表活动,开展“代表在行动”活动[13]674次,参与代表22243人次,进一步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注重让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身份的代表都能找到助力发展的参与点和贡献点,许多代表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表彰,为乐东人大增光添彩、为海南人大锦上添花。
(三)以有质的服务保障代表履职
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共邀请代表31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常委会开展的监督活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支持代表参与社会监督活动,推荐代表226人次参与“一府一委两院”组织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为代表订阅《海南人大》等报纸杂志,为无固定收入代表发放误工补助,创造更好条件,让代表履职尽责。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宣传,对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立足岗位争一流、联系选民破难题、依法履职显成效、模范带头勇担当等方面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在广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激发了代表们认真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五、坚持转作风固根基,自身建设更有强度
常委会始终坚持不懈抓好自身建设和人大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全县人大工作水平。
(一)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展“两学一做”[1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集中性学习教育,让全体人大工作者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成,在新时代人大工作中守初心担使命。统筹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利用高校资源开展培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水平、法律水平和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机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巩固人大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二)优化作风主动进位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改进调研方式,扎实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和“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和纠正作风顽疾,使各项工作更切实际、更接地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职责清晰、程序规范、高效运转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各项工作提质增效。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驻点大安镇大炮村驻村帮扶,选树出彩型干部,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圆满完成全村263户1137人全部脱贫摘帽,切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三)基层基础夯实到位
落实深化机构改革部署,规范化设置县人大3个专门委员会,配强了各专工委工作人员。推动乡镇配齐了主席、副主席、人大秘书,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建立常委会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凝聚全县人大“一盘棋”效应。持续加强与各市县人大交流经验,在相互借鉴中共同提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谋划和推进人大信息宣传,拍摄人大代表风采电视宣传片,广泛挖掘和宣传代表履职先进典型,在各类媒体刊物刊发新闻稿件1116件,刊发《乐东人大》50期、《人大工作》33期,传播人大声音,讲好人大故事。
五年风雨路,同心铸辉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无不源自县委的坚强领导,无不源自政府、政协、监委、“两院”、各镇人大的密切配合,无不源自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无不源自全县人民以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小切口”立法[15]的步子还不够大,监督刚性还不够强,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还不够高,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升,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新一届常委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认真解决。
五年履职体会
物有甘甜,尝之者识;道有险夷,履之者知。五年的履职实践使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精准把握人大工作定位和工作规律,与时俱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要始终围绕核心
五年来,常委会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自觉在大局中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集中力量关注一些县委高度重视、能够发挥人大优势、有特色有影响的大事,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十分重视和关心人大工作,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专门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解决人大履职中的重要问题,支持人大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实践证明,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履职有方向,工作有成效。
二、要始终服务中心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将立法、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放在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上,放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上,放在加强法治乐东、平安乐东建设上,集中力量开展专题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才能彰显作用,大有作为。
三、要始终顺应民心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把人大工作与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体现民意紧密结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下大力气推动解决“三农”、教育、就业、医疗、扶贫、社保、环保等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愿转化为现实,用履职为民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真心点赞。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人大工作才能厚植民意基础,赢得人民支持。
四、要始终坚定信心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满信心,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方法新机制,建立和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制度机制,推动实现以优质的立法保障善治,以有力的监督助推发展,以高效的履职促进工作,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乐东实践。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才能有行动上的自觉,才会谋思路、出实招、下功夫,才能使人大工作常做常新、越做越好。
今后工作建议
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描绘了乐东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新时代的发展催人奋进,人民的厚望重于泰山!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增强比学赶超的紧迫感使命感,围绕“三区”发展战略[16],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17],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融入“大三亚”经济圈,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乐东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18],做到“两个维护”。一是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贯彻县委决策。增强政治自觉,找准履职切入点、着力点,把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去,保证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三是压实党建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作风整顿建设年和“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成果,不断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引导机关全体党员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战略,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中找准工作新定位和着力点。一是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要聚焦全县改革发展所需和群众所盼,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注重“小切口”立法,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二是发挥监督的督促落实作用。要聚焦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监督和组织代表视察,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评议工作,积极探索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重点抓好计划和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政府债务审查、乡村振兴、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等领域工作监督。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探索“视察+评议”“审议+询问”“决定+督办”等方式方法,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逐条对照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开展县、镇两级人大联动监督,凝聚监督力量,发挥整体监督效应。坚持把审议意见的落实作为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健全交办和跟踪督办制度,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确保监督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三是发挥重大事项决定的凝聚共识作用。要紧扣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县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进一步规范议案提出、调研论证、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公布实施和跟踪落实等工作程序,切实提高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制度,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开展监督,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防止跑偏走样,切实维护决议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发挥人事任免的组织保证作用。把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任免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使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得到贯彻落实。规范议案提请、任前审查、任前宪法知识考试、任免审议、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任免程序,切实增强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积极探索和加强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适时组织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检验任命干部依法履职的工作成效,促进任命干部进一步增强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三、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积极探索做好新时代代表工作新路子,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一是搭建履职平台。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做好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邀请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组织的有关活动,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升新一届代表的履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落实“双联”制度[19],用好人大代表联络室(站),坚持常态化开展接待选民等活动,不断扩大联络站在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二是认真办理建议。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完善会前代表视察组织方式,深化代表重点建议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专工委跟踪督办机制,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比、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建议办理情况公开、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等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结效果。三是加强代表管理。健全代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代表信息库和履职档案,健全代表激励、约束、退出机制,激发代表自觉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积极引导代表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争先锋、做表率。
四、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提升履职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大专业知识培训、专业化队伍建设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提高监督实效提供人才保障。坚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位置,完善课题产生、组织协调、成果转化、表彰激励等各项机制,确保每年完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加强联系指导。健全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方面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促进规范建设,激发创新活力,联动监督履职,形成人大工作凝心聚力、协同高效的良好局面。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负党和人民,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以实干精神创造新的业绩。坚持服务代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定期组织代表和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老干部进行关心帮助和服务。深化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法典宣传教育,推进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入脑入心。
各位代表,数尽人生好风景,最是奋斗动人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新使命、再创新辉煌,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乐东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名词解释
[1]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一市三县”人大协作机制:是由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四地人大常委会主任发起,围绕“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建设,共同构建人大监督与服务的共商协作机制;旨在立足服务“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民生事务、全域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联合调研、代表视察等人大监督工作,开展“一市三县”人大代表学习交流等活动;联合对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市县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3]“百名代表督百案”行动:指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检察院开展监督的代表履职活动,组织100名省、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到县法院、检察院开展100宗司法案件的诉讼、庭审、执行等监督活动。
[4]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是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在收集分析政府预算数据基础上建立的,以依法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推动预算公开透明为目的的信息管理系统,可对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的全程监督。
[5]现代农业“五化”建设:指农业品牌化、无害化、标准化、规模化、效益化。
[6]一巩双创: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创建海南省文明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县城。
[7]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8]农业“三品”:指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
[9]“三集中”:指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
[10]“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指路网基础设施建设、航空网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保障网基础设施建设、水网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11]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2021年6月15日,全省“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动员部署会在海口召开。“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即日启动。此次活动以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部分承担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为主,市县和中央驻琼单位参照执行。活动方式包括以下五种:一是走流程。通过亲身办、陪同办、监督办、跟踪办等方式,领导干部要了解群众、企业和服务管理对象在办事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复杂、效率低下、运转不畅等问题,努力在简化程序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解决各种“梗阻”问题上下功夫。二是进农村。通过蹲点调研、现场体验等方式,全面了解乡村振兴一线干部和基层群众的诉求和建议。三是进社区。聚焦和化解物业管理、文化生活、居住环境、交通出行等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四是进企业。深入生产经营一线,了解企业需求,推动改进干部作风和优化营商环境。五是督执法。深入执法一线,推动执法部门以优良作风和过硬本领严格公正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此次活动将集中开展3个月,至2021年9月结束,包括找准问题、制定计划、组织实施、评比评估等环节。
[12]两个“一站式”建设: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13]“代表在行动”活动:在县人大常委会统筹指导下,各镇人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组织实施的代表履职活动。
[14]“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5]“小切口”立法: 2018年9月,栗战书委员长出席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并讲话,指出了地方立法空间大、灵活性大、针对性强等特点,认为地方立法针对性强,可以聚焦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小一些的题目进行专门立法。
[16]“三区”发展战略:指热带特色高效农业试验区、山海互动文旅融合聚集区、高水平生态文明示范区。
[17]“四个机关”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8]“两个确立”: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19]“双联”制度: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并要求“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