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保障】 (1)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年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人开展宪法宣誓。认真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邀请县人民法院院长做客“人大讲堂”开展民法典宣讲。听取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及“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扎实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新出台单行条例的宣传、释法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规定。(2)法律实施监督。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放在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乐东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乐东黎族自治县河湖(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全方位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全年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