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2021年,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划对1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涉及17个省级公共工程和2个土地出让项目的13家业主单位和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对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1个,问题线索3件4人,立案审查调查1件1人;建立巡察联络员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并结合实际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抽调10名干部专职对接市县交叉巡察工作,明确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双常委”反馈机制,对重点被巡单位采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即县纪委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长“双常委”参加的反馈机制,压实被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实行双反馈机制的被巡单位15家,推动完成问题整改率达85%以上;全面梳理十三届县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发现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压实各被巡党组织整改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对巡察发现的3496个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率达93.8%,努力实现整改“清零”;督促线索接收部门对301件线索进行处置,立案134件1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5人,比“清零”行动前提升了近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