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武装部建设】 2021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依据省军区《海南省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基层规范化建设达标和考评方案》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乐东县“两个基层”规范化建设达标方案》和《乐东县“两个基层”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方案》。指导督促抱由镇、千家镇、大安镇、九所镇和利国镇5个单位基层武装部按抓建方案统一文件资料的内容、格式、标准,规范硬件、软件设施建设,配齐防火、抗洪救灾、应对突发事件、日常执勤器材。11月17日,在抱由镇组织基层武装部和民兵基层营连规范化建设试点观摩,提升辖区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基层营连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基层武装工作科学发展。(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人武部统一组织下,成立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基层规范建设领导小组,由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各基层武装部部长和各科室1名工作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军事科长任办公室主任,部机关各科1名业务负责人参加,具体负责规范化建设的筹划和组织实施。(2)科学划分任务阶段。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11个镇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具体为2021年完成抱由镇、千家镇、大安镇、九所镇和利国镇5个单位;2022年完成志仲镇、黄流镇、莺歌海镇、万冲镇、佛罗镇和尖峰镇6个单位;2023年完成尖峰林业局和莺歌海盐场2个事业单位。2024年开始,按《海南省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达标考评细则》要求常态抓好落实。(3)明确达标验收标准。一是由县人武部按照《海南省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达标考评细则》对辖区规范化建设达标的单位进行验收。二是各镇基层人民武装部依《细则》完成规范化建设后,向县人武部申报达标验收,县人武部依《细则》对申报达标的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情况量化考评,组织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单位报省军区业务主管部门复查(每年5月、10月分别上报一次自查验收合格单位名单)。三是依据《细则》,采取总评达标与单项达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两级制评定。①总评达标。《细则》总分100分,得分70分以上(含)为达标单位,70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②单项达标。基本制度和基础设施2项内容为核心指标,每项核心指标考评得分均高于(含)该项内容分值的70%,则总评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坚持以高标准督促各基层武装部抓好责任落实,确保辖区“两个基层”正规化建设紧前推进,争取按上级要求和部署早日完成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