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检察】 2021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5名检察干警对36名有不良记录未成年人开展“四访”“五帮”,返校读书或外出务工未成年人21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对8名未成年人的立案决定。严厉打击性侵、故意伤害、抢劫未成年人等犯罪,坚决“零容忍”,监督立案2件,依法批捕2人、起诉2人。依法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对情节严重确需严厉惩戒的未成年人,批捕37人,起诉37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改表现的,不批捕31人、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在办案中,针对监护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情形,发出督促监护令80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多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均发生在酒店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辖区酒店的整治力度,严防酒店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地;针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安全教育、交警部门加强执法检查,防止未成年人出现交通安全问题。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院领导5名、检察官10名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29场次。主动与县妇联、心理咨询机构建立帮教协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提质增效,开展社会调查311人次、社会调查适用率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