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政治建设】 2021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学促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省院党组和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7次,得到批示12次。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第一时间向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报告,得到批示肯定,为推动《意见》落地落实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