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永县把握重点环节,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将县级完全承担、主要承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在制定职能部门“三定”规定时,注重服务职能的体现,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精简事业单位,全县事业单位由机构改革前的331个调整为308个。理顺体制机制,按照事业单位随主管部门及行政职能调整同步划转的原则,根据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的调整,同步划转相关事业单位,并调整隶属关系、机构名称等事项;按照事业单位整体划转不拆分的原则,按主要职责整体划转,职责同时对应多个部门的事业单位根据其主要职责确定归属部门。依据职能划转情况,调整转隶事业单位40家,转隶人员4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