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2项执法检查。5月,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实施情况,深入了解全口径预算编制情况,提出“进一步深入抓好《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强化认识;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逐步建成规范完善的乡镇财政体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完善举债工作规划、流程和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建议。11月,检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到昌旺溪、谭丰洋、新旧沟等湿地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了解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情况,提出“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保护湿地的意识、加强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湿地补偿机制”等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