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 2021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无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镇有建档立卡贫困户881户3642人,占人口总数的6.4%。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全覆盖落实“三保障”、饮水安全、产业、就业等政策,做到“四不摘”,全镇脱贫人口882户3658人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无返贫和新致贫家庭。延续落实五级书记抓衔接工作机制,成立九所镇乡村振兴大队,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柳晓磊同志担任镇乡村振兴大队长,镇委书记邢毅辉同志和镇委副书记、镇长洪诒艺同志担任第一副大队长,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黎玉文同志、省派驻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长陈光耀同志担任专职副大队长,设立九所镇乡村振兴大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镇乡村振兴工作。16个村(社区)均设立乡村振兴中队。将符合条件的12户脱贫户家庭纳为低保、特困对象,进行兜底保障,对203户336人实施临时救助11.35万元。为1547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0.9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44人24.77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63人106.82万元。全年新增监测户29户,26户家庭成员全部纳保,对10户43人的监测户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额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