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及会后,代表共提出1件议案和208件建议。截至12月,《关于修改〈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议案》办理完毕;《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8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办复率100%,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0件,占28.2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120件,占57.69%。对办理工作态度满意的202件,占97.12%,基本满意的6件,占2.88%;对办理结果满意的191件,占91.83%,基本满意的16件,占7.69%,不满意的1件,占0.48%。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的《关于营造尊商、爱商、扶商环境,不断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建议》《关于海口市推动“总部经济”发展的建议》等11件重点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