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大鹏办事处辖区在夏、商、周时为百越族南越之地。秦王政33年(前214年)属南海郡,东吴黄龙元年(229年),属交州南海郡。东晋咸和六年(331年)属东官郡宝安县。隋开皇十年(590年),属广州总管府宝安县。隋大业三年(607年),属南海郡宝安县。唐至德二年(757年),属岭南道广州都督府东莞县。宋开宝五年(972年),属广州中都府增城县。宋开宝六年(973年),复属广州中都府东莞县。至元十五年(1278年),属广州路东莞县。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属广州府东莞县。明万历元年(1573年),属广州路新安县。清康熙五年(1666年),属广州府东莞县。清康熙八年(1669年),属广州路新安县。1912年,属广东省新安县。1914年1月,属广东省宝安县。1949年10月,属惠阳县第四区。1951年11月,属惠阳县第七区。1957年12月,惠阳县撤区并乡,第七区分为大鹏、葵沙两乡。大鹏乡辖今大鹏、南澳两地。1958年3月,大鹏乡与葵沙乡合并为大鹏公社。同年11月,大鹏公社划归宝安县治。1960年,大鹏公社分出葵冲公社。1961年7月,大鹏公社、葵冲公社和坪山公社归新设葵冲区,不到一个月葵冲区解散仍分为大鹏、葵冲、坪山3个公社。1983年7月,取消公社体制,称大鹏区。1986年10月,撤区设镇,南澳部分从大鹏分出,独立成镇。1993年1月,宝安县撤县建市,设立宝安、龙岗两区,大鹏属龙岗区管辖。2002年8月,深圳市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宝安、龙岗两区所属镇改为街道办,大鹏办事处仍属龙岗区管辖。2010年7月1日,纳入深圳经济特区。2011年12月,属大鹏新区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