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永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4件21人,批准逮捕10人、不批准逮捕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件21人,其中提起公诉16人、相对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提前介入2件2人,立案监督1件5人,纠正违法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批准逮捕6人,起诉8人。针对全县性侵学生案件的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落实和建立相关保护和预防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参与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场次。